一、国际级运动健将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:
(一)奥运会、世界锦标赛、世界杯总决赛个人项目前 8 名,团体/
混合团体项目前 3 名;
(二)青年奥运会、世界杯系列赛、世界青年锦标赛(青年组)、世
界大学生运动会、亚运会、亚洲锦标赛个人项目前 3 名,团体/混合团体
项目第 1 名;
(三)奥运会、青年奥运会、世界锦标赛、世界杯系列赛、世界青年
锦标赛(青年组)、亚运会、亚洲锦标赛中达到成绩标准。
二、运动健将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:
(一)奥运会、世界锦标赛个人项目第 9-16 名,团体/混合团体第
4-8 名;青年奥运会、世界杯系列赛、世界青年锦标赛(青年组)、亚
运会、亚洲锦标赛个人项目第 4-8 名,团体/混合团体项目第 2-8 名;
世界青年锦标赛(少年组)个人项目前 3 名,团体/混合团体第 1 名。
(二)在奥运会、青年奥运会、世界锦标赛、世界杯系列赛、世界
青年锦标赛、亚运会、亚洲锦标赛中达到成绩标准;
(三)全国运动会个人项目前 8 名、团体/混合团体前 3 名;全国
青年运动会个人项目前 3 名,团体/混合团体第 1 名;
(四)全国运动会、全国青年运动会、全国室外射箭锦标赛、全国
射箭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、全国射箭冠军赛、全国射箭室内锦标赛中达
到成绩标准。
三、一级运动员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:
(一)世界青年锦标赛(少年组)个人项目第 4-8 名,团体/混合
团体第 2-3 名;
(二)全国运动会个人项目第 9-16 名,团体/混合团体项目第 4-8
名;全国青年运动会个人项目第 4-8 名,团体/混合团体第 2-3 名;
(三)全国运动会、全国青年运动会、全国室外射箭锦标赛、全国
射箭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、全国射箭冠军赛、全国射箭室内锦标赛、全
国射箭分站赛、全国射箭总决赛、全国射箭公开赛、全国 U18 射箭比
赛、全国 U16 射箭比赛、全国 U14 射箭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;
(四)省(区、市)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、锦标赛、
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。
四、二级运动员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:
(一)全国运动会、全国青年运动会、全国室外射箭锦标赛、全国射
箭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、全国射箭冠军赛、全国射箭室内锦标赛、全国射
箭分站赛、全国射箭总决赛、全国射箭公开赛、全国 U18 射箭比赛、全国
U16 射箭比赛、全国 U14 射箭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;
(二)省(区、市)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、锦标赛、冠
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。
五、三级运动员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:
(一)全国 U12 射箭比赛,省(区、市)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
运动会、锦标赛、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;
(二)市(地、州、盟)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。
六、成绩标准

注:
1.上述成绩均为个人项目成绩。
2.反曲弓60米排名赛成绩限于17岁以下(含17岁)的比赛。
3.反曲弓单轮全能、双轮全能设项应与全国射箭竞赛的轮赛规程设项一致,年龄组别可按
照成年组、青年组、少年组分类设定,其它轮赛组别不得授予等级称号。
4.上述国际和全国比赛须满足个人项目16人、团体项目8队以上上场比赛,省级和地市
级比赛须满足个人项目6人以上上场比赛,方可授予等级称号。
5.团体、混合团体项目名次均指淘汰赛、决赛名次。
6.复合弓项目授予等级称号仅限省级以上比赛。

